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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行動(Campaigns)

停止對婦女暴力

在牙買加對於婦女及女童的性暴力

  Enid Gordon在她15歲時遭到兩名男子強暴。這兩名男子遭到逮捕、起訴,然後交保獲釋。2005年10月12日,也就在Enid Gordon預計要作證指認他們的一週之前,他被發現勒斃於一年前被強暴的同一地方。在5個月之後,因為法醫證據所指而逮捕了兩名嫌犯,但調查結果至今仍不明。

  現年34歲的Brenda,因為懷疑她的丈夫有外遇,而要求他在性行為時戴保險套。儘管她的丈夫知道自己染有愛滋病,卻仍拒絕戴保險套,並不斷毆打他的太太直到與他發生無安全措施保護的性關係。Brenda照顧她的丈夫直到他死去為止。她自己現在也是愛滋帶原者,但卻不敢讓她的家人或教會知道她的狀況,並且擔心她的孩子會遭到學校拒絕。

  這兩名婦女的故事,說明了在牙買加婦女及女童面臨普遍的性暴力、歧視與嚴重的健康風險。由陌生人、朋友、家人、熟識者與情人施加的性騷擾與性侵害,是非常普遍的。這座島嶼上每年有數千名的婦女及女童遭到性侵害,但國家卻未能防止並調查這些侵害案件,並懲罰加害者。

  牙買加的殺人罪犯罪率是全世界最高的,而輕型武器的取得容易,更使該國婦女遭受性暴力問題惡化。幫派的情況也日益蔓延,他們有時成為社區暴力的加害者,有時又變成保護社區者。據了解幫派首領會要求青少年女孩離開家庭,並對她們性剝削與攻擊。青少年女孩特別容易受到性暴力的侵犯,部份是因為她們較少帶有性傳染病。

  性暴力也侵害了婦女的社會與經濟權利。它使得貧窮問題持續,並使得像是愛滋病這種性病傳染蔓延。異性間未進行防護措施的性行為,使得牙買加的愛滋病傳染日益擴散。婦女想要舉發性暴力的行為面臨許多阻礙。受害者向AI說,她們害怕不被相信,更害怕遭加害者報復,或者被人家說這是因為她們自己的過錯。這社會許多年長的名人,都譴責說這樣對於婦女的暴力,是因為她們自己「挑撥誘人」的行為或者「暴露」的穿著。

  遭到性侵害的婦女或女童,無法仰賴國家對暴力加以譴責,或者獲得司法正義與賠償。牙買加的立法並未在各方面確保兩性平等。儘管自1995年起,關於性騷擾與婚姻內強暴的立法禁止草案就已經送交國會,但至今仍未通過。噹婦女或女童被家人或者熟識者性侵害,這樣的性暴力就被視為是比較不嚴重的。

  在最近出版的報告「牙買加:對於婦女及女童的性暴力(AMR 38/002/2006)」當中,AI呼籲牙買加政府立即改革帶有性別歧視的立法,使得婚姻關係內強暴入罪化,並且支持武器交易管制條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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