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權新聞
印尼的家事工作者遭到剝削與虐待
(圖說)一名家事工作者正在進行每日例行工作。在印尼的家事工作者缺乏最基本的人權保障,使她們很容易受到經濟剝削、虐待與暴力相向。©Rumpun Gema Perempuan
Ratna從13歲就開始從事家事工作。「我打掃房子、煮飯、掃地、還有照顧小孩,」她說,「每天都從清晨5點一直做到半夜。」她不准有任何休息。她只能每個禮拜出去一次,是去曬衣服。
就像許多的女性家事工作者一樣,Ratna沒有自己的房間。「我睡在廚房,那裡沒有床墊,只有地板。我覺得好冷…好害怕,」她說。「(每晚)我的雇主把我鎖在房間裡,說這是為了保護我。我在晚上都不能去上廁所。」
印尼的許多女性家事工作者,在工作時遭受虐待。有的只有12歲就得工作,她們遭到經濟上的剝削、惡劣的工作環境,以及性別上的歧視。許多遭受身心甚至是性暴力。有些甚至遭到殺害。
然而,因為她們的工作缺乏法律規範、她們的社會地位低,以及她們是在私人住家中工作的現實,使得她們所承受惡劣的工作環境,經常是沒有人看見。這個「看不見」意味著她們的處境,經常是沒有人知道、被壓抑下來或者被漠視。相對地,在南亞以及中東地區的印尼家事工作者的狀況,卻經常成為印尼媒體的頭條新聞。
AI呼籲要讓這些在印尼的家事工作者,受到現行法制的保障,特別是2003年人力資源法所保障的工作權利,像是法定最低工資、每週40小時的工作時數,以及提供固定休息與假期的規定。
沒有法律保障的家事工作者,特別容易受到剝削。AI所訪談的一名家事工作者Dewi,就平均每週工作長達140小時,而只領到最低工資的十分之一的薪水。
家事工作者也面臨遭受強暴等性侵害的危險。
一名在雅加達現年22歲的家事工作者,於2004年6月到10月之間,遭到雇主強迫與他的弟弟發生性關係。「他強迫我與他發生性關係,」她回想時說道。「他一開始試圖要引誘我、諂媚我,抱我並親我全身。然後他愈來愈興奮,並抓住我的手,所以我打算逃跑。但他又抓到我,把我押到房間並把門關上。」後來當她懷孕,就被趕出家門。他們給她未付的工資,以及大約4塊美金的車錢。
這樣的侵害與剝削案件都沒有向警方報案。家事工作者被與家人朋友隔離,她們的工作沒有受到法律規範,而且她們經常是懼怕警察。如果她們說出來,也可能面臨丟掉工作的風險,而這是她們多數無法承受的風險。因為這些因素,加上政府當局未能承認並保護這些家事工作者,讓許多對於婦女的暴力加害,仍不見天日。
AI的報告「印尼:剝削與虐待-女性家事工作者的處境(ASA 21/001/2007)」將在明年初公佈。